4月22日,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关于西安市长安区(自管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的公示(公示期限30天),内容如下。
一、规划范围
长安区(自管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包括主城区和引镇片区两部分,规划范围总面积约70.72平方公里。
按照《西安市功能体系与布局规划》,长安区(自管区)主城区位于西安市南部高新技术与科教集聚区。规划范围北至西部大道,南至洨河-滈河沿线,东至北长安街、樊川路,西至西沣路,涉及4个镇街(韦曲、郭杜、杜曲、王曲)。规划范围总面积约65.55平方公里,其中61.09平方公里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共涉及18个单元,包括重要发展单元6个,一般单元12个。
引镇片区位于西康铁路以西、雁引路以东,南依秦岭北麓、北连航天基地,规划范围总面积5.17平方公里,其中5.09平方公里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共划分2个单元,包含重要发展单元1个、一般单元1个。
二、目标定位
围绕秦创原“一总两带”的建设总格局和西安市“深化六个改革”的战略总部署,以“南优南控、协同发展”为指导思想,长安区(自管区)主城片区依托科教、人文、生态三大核心优势,以"科创产业强区、魅力宜居城乡、绿色发展示范"为发展目标,在突出秦岭保护的前提下,统筹整合区域资源,共同打造引领西安南部万亿科技创新示范带的科创产业枢纽和生态宜居城区。以“信息港”和“长安公园休闲商务区”为枢纽平台,以多个科教资源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的大学科技园区为核心抓手,加快构建以先进制造业为核心、现代服务业为支撑的现代化产业体系,打造城市魅力与品质形象全面提升的西安科创高地和魅力宜居之城。
引镇片区以西安市南部绿色综合产业基地、长安区城乡融合发展高地为规划定位,依托现状交通区位优势和资源禀赋,打造面向大西北区域的能源产品交易储运基地,面向关中平原的建材产品大宗散货集散地,服务于产业发展的智能制造产业园,成为产城融合的长安智造产业基地。
三、规划依据及内容
依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43号)开展详细规划编制工作。充分发挥功能传导与引领作用,片区层面突出对上位规划底线管控和总体要求的传导落实,优化细化片区功能布局和用地方案;单元层面侧重以产业园区、产业社区理念指引产业单元的发展,提升科研转化能力,生活单元围绕人民需求,匹配人口容量,按照社区生活圈设施配置要求,对单元内各项设施进行增补优化。同时,加强对单元内可利用空间的布置以及重点项目的实施指引。
四、用地布局
长安区(自管区)主城区规划居住用地约18.30平方公里,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约14.33平方公里,商业服务业用地约2.59平方公里,工矿用地约2.82平方公里,交通运输用地约10.90平方公里,公用设施用地约0.99平方公里,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约7.87平方公里,混合用地约2.05平方公里,特殊用地约0.42平方公里,留白用地约0.77平方公里,陆地水域约0.05平方公里。
引镇片区规划居住用地约0.87平方公里,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约0.29平方公里,商业服务业用地约0.18平方公里,工矿用地约1.31平方公里,仓储用地约0.73平方公里,交通运输用地约1.20平方公里,公用设施用地约0.16平方公里,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约0.26平方公里,混合用地约0.02平方公里,特殊用地约0.02平方公里,留白用地约0.05平方公里。
五、道路系统结构
长安区(自管区)主城区道路交通系统上强化多路衔接,提升片区联系,结合现状路网、规划用地布局和街区尺度构建级配合理、集散高效、疏密有致的路网布局,构建“南北畅联,东西贯通、九横八纵”的骨干路网体系。
九横:西部大道、城市环线公路、樱花二路-韦曲北街、西长安街-东长安街、学府大街-潏河路、凤林北路-锦湖街、香积大街-神禾二路、凤林南路-神禾四路、黄良路。
八纵:西沣路、城南大道、仓台西路、翰林南路、文苑北路-文苑南路、子午大道、北长安街-南长安街、樊川路。
引镇片区形成“五横四纵”的骨架路网格局。
五横:汇通二路、汇通路、汉中路、东堡大街、鸿翔西街。
四纵:雁引路、长鸣路-兴业三路、兴业路-咸宁街、太兴路。
自该公示开始之日起30天内,相关利害关系人及广大群众对公示内容有异议或意见,可于公示期内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提交书面材料的方式提出意见或建议,我局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核实后依法履行相应办理程序。
公示期:2025年4月22日至2025年5月21日
联系电话:029-85283948
电子邮箱:270370163@qq.com
联系人:刘工
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