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国家为切实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阶段性住房困难,先后出台了一系列关于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的决策部署,高新区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加大保障性住房供给力度,通过分类施策、精准保障,着力构建“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住房保障体系。
为便于高新区群众全面了解两类住房的政策差异,科学选择适配房源,现就高新区公租房与保租房的申请条件、租金标准、房源配置等核心政策进行系统梳理与对比解读,确保政策透明化、服务便民化,助力群众实现“住有所居、居有所安”的美好愿景。
具体内容如下:
为切实提升政策解读的全面性与精准性,现就公租房与保租房的申请条件进行专项说明,具体内容如下:
公租房申请条件
公租房申请个人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高新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且住房困难的人员。
(一)申请个人是指年满18周岁,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
(二)联审标准
1.收入标准:高新区公租房收入标准为单身人员月收入标准为4680元,两人家庭人均月收入标准为4290元,三人及三人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标准为3900元。收入标准根据西安市对租赁型保障房现行收入标准的调整而调整。可支配收入主要包含工资、奖金、津贴、补助(取暖费、降温费、独生子女费等)、过节费、实物收入、兼职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等各项收入,不含抚恤补助和优待金。申请人父母、申请人配偶父母作为共同申请人的,资格审核时不分担家庭收入;
2.车辆标准: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名下无营运机动车辆,或1辆非营运机动车辆价格在15万元以下(不含普通二轮、三轮摩托车、电动摩托车,三轮、四轮老年代步车,残疾人代步车,但合计总价不得超过15万)。其中非营运机动车辆价格以购车发票价格为准(含税)或当前有效保险期内的车辆保险单所列明的机动车损失保险金额(保费的计算基数),两者中最高的为准;
3.住房标准: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本市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7㎡,且5年内无住房转让记录;同时,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名下无公寓、商业用房、办公仓储用房、车库等其他类型房产。申请人父母、申请人配偶父母作为共同申请人的,资格审核时不分担家庭住房面积;
4.工商标准: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名下仅有1个公司注册或出资参股的,且公司注册资本金或股东出资额不超过15万元。公司注册资本金或股东出资额以工商认缴信息中记载的认缴出资额为准。
保租房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申请人在申请项目所在辖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
(三)申请人在本市未享受保障性住房、人才安居房及低收入家庭租金补贴等政策性住房保障,或当前已退出以上保障的。
总的来说:
公租房虽然申请条件较多,但租金价格也具有较强吸引力;保租房不受社保、收入标准,户籍限制等强制性因素限制,只需要在申请项目所在的辖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以及在本市未享受保障性租赁住房、人才安居房及低收入家庭租金补贴等政策性住房保障,或当前已退出以上保障的就可以申请。申请人须通过高新区官方渠道自主申报,严禁委托非法中介代办。若发现违规行为,请立即向高新区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举报(电话:89199056),申请保障房资格的全部流程均不收取任何费用,任何以代办保障房资格,收取“劳务费”“咨询费”“技术指导费”为名目的机构或个人均涉嫌存在违法行为。一旦发现申请人违规代办、虚假申请,行为将被记入信用档案,5年内不得申请高新区保障性住房。